发表时间:2021-11-26 浏览次数: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星期六
地址:温州市滨海二十三路与金海二道交叉口
电话:0577-88915182
一、考试实施安排表、场次时间表、考场安排表
考试类别 | 考试项目 | 考试时间 | 考场 |
01机械类 | 01-1钳工 | 11月27日9:00--11:30 | 机电学部实训楼 B207、B208、B209、B211 |
01机械类 | 01-4数控车工 | 11月27日9:00--11:30 | 机电学部实训楼 B104 |
02计算机类 | 02-1计算机网络技术 | 11月27日8:30--10:00 11月27日10:20--11:50 | 信息学部实训楼 C303平面设计实训室 C304网络媒体实训室 B108网络构建实训室(二) B109网络构建实训室(一) |
02计算机类 | 02-2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 11月27日8:30--10:00 11月27日10:20--11:50 | 信息学部实训楼 C402计算机通用实训(二) C403计算机通用实训室(三) |
03-文秘类 | 11月27日10:20--11:50 | 经贸学部实训楼 B201电商技能实训室 B202会计实训室 | |
10-财会类 | 11月27日13:30--15:00 | 教学楼 1-323、1-324 | |
11电子与电工 | 11-1电子电路装接与调试 | 11月27日9:00--10:00 11月27日10:40--11:40 | 机电学部实训楼 A105、A106 |
11电子与电工 | 11-2电力拖动控制线路安装与调试 | 11月27日9:00--10:00 11月27日10:40--11:40 | 机电学部实训楼 A203 |
12商业类 | 12-2电子商务 | 11月27日8:30--10:00 11月27日10:20--11:50 | 经贸学部实训楼 B205计算机通用实训室(五)、 B306计算机通用实训室(六) |
13外贸类 | 11月27日13:30--14:30 | 教学楼 1-319、1-320、1-321 | |
17其他类(汽车专业) | 11月27日9:00-- 9:30 11月27日10:00--10:30 11月27日11:00--11:30 11月27日14:00--14:30 | 交通实训楼A302/A303 交通学部车间D区三楼 |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请于考前3天领取准考证。 考试当天,请尽量提早到达考点,为健康码检查、体温检测等预留充足的时间。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2.各类别考生候考注意事项:(具体位置详见地图)
①机械类、电子电工类考生,请于8点20分前到机电学部实训楼考试区域外集中,有序进入该实训楼阶梯教室候考。
②计算机类考生,第一批次于8点之前,第二批次于9:50之前,到信息学部实训楼考试区域外集中,按批次进入候考室。
③文秘类考生,请于9点50分之前到1号教学楼考试区域外集中,有序进入候考室。
④财会类考生,请于下午1点之前到1号教学楼考试区域外集中,有序进入候考室。
⑤商业类考生,第一批次于8点之前,第二批次于9:50之前,到1号教学楼考试区域外集中,有序进入候考室。
⑥外贸类考生,请于下午1点之前到1号教学楼考试区域外集中,有序进入候考室。
⑦其他类(汽车专业)考生,各批次请各提前一小时到交通学部实训室二楼备考室集中。
3.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将有效证件放在指定位置,以便监考人员查验。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4.考生在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场所要自觉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大声喧哗、吸烟或者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违者作考试违规处理。
5.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移动存贮设备(如优盘、PDA)等违禁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考室和考场,违者作考试违规处理。
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1年11月23日
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须于考前14天通过“浙里办”或“支付宝”APP完成“温州防疫码”(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的申领,并如实申报考前14天内本人健康状况。
考生要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和与不必要的人员接触,非必要不出省。考前14天内有省外活动轨迹的考生要及时向所在中学或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告。
2.考生应于考前14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健康码”为非绿码或有发热(≥37.3℃)、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所在中学或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告,并按规定到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3.以下情况的考生,须提供我省医疗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1)考前14天内有省外活动轨迹的考生;(2)属于既往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者的考生;(3)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37.3℃)、乏力、干咳、腹泻等相关症状考生。
上述考生应于考前向考点学校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4.考生在参加考试前,须符合浙江“健康码”为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卡,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在进入考点学校时主动上交。
5.处于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观察期、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以及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但未能提供的考生,均不得进入考点学校。
6.考生每次进入考点时均须配合测量体温,进入考点和考场时注意控制入场速度,保持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候考期间人员间隔1米以上,不扎堆聚集聊天。考试结束后请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7.考生在非考试时段应佩戴口罩。临时隔离室考生须全程戴口罩。考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无口罩的由考点提供。
8.考生健康监测异常或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等症状,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管理,按要求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室进行排查,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9.考生和家长应高度重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并自觉服从考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要求。
10.如遇疫情形势发生变化,防控要求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